第52章 平常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推开门,便看见美丽的继母坐在沙发上,拿着话筒打电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他回来了,我告诉他,嗯,好,放心吧!嗯,挂了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放下书包,听着唐曼青放下电话,问道:“谁啊?凌老师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呢,让我跟你说,跟你们班主任老师搞好关系,她打听过了,说那人很强势,而且能力也很强,别惹事儿啥的。”任继子躺在自己身边,将头枕在自己大腿上,唐曼青用白嫩的玉手帮他梳弄头发,满脸的温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不嘛!这家伙的,一上来就叮当一阵,班委啥的咔咔都定了,然后就走了”,李思平说起来都觉得新鲜,直接坐了起来,说道:“更狠的是直接给那些自费生安排学习任务,啥都双倍,说完不成就撵出去……姨你说她真能把谁撵出去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听你凌老师的意思是以前这么干过,不过也是最开始的时候,据说是一个什么大官家的孩子呢,也被她撵走了,学校不同意她就辞职,最后逼着学校把那个学生调到了别的班级才算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噢,那我以后可得小心了,不过她选我当纪律委员了,好像还挺认可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把上午班级里的事情复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笑着点头,说道:“当老师就得这样,镇不住学生还不如回家卖红薯呢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了,青姨,思思在幼儿园怎么样?”李思平把手举到肩膀上,伸进继母黑色的薄丝短袖里,变相环住了继母的细腰,手指在她腰眼处来回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挺好的,没怎么哭,我走的时候还跟我说再见了呢!”唐曼青打了继子的手一下,嗔道:“你老实点儿,昨晚上折腾一晚上,早上也没让人消停,怎么还没够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下午不上学,思思又不在家,闲着不也是闲着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也不能太放纵了,对身子不好,乖,你躺着看会儿电视,姨中午炖的排骨,一会儿就好了,吃完饭睡一觉,下午不上课你也得看看书了。”唐曼青怕再腻味一会儿,自己先忍不住,赶忙挣脱出继子的魔爪,到厨房准备午餐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儿思思前两天就去上幼儿园了,经历了最初的抗拒之后,实在是年龄到了,现在已经和小朋友们在一起玩的很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一来,唐曼青一下子就清闲了下来,头两天李思平没上学,俩人在家还能腻味腻味,她也能出去散散心,购购物,可今天李思平一上学,她就觉得闲得慌,上午出去溜达了一圈,也没多大意思,心里便有些恹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实在是不知道干什么好,她给凌白冰打了个电话,凌白冰刚下课,便在电话里闲聊了几句,听她说起上午溜达了一圈觉得没意思,凌白冰笑着劝她,是不是该考虑回去上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就有些迟疑,在厨房一边准备着午饭,一边想着,自己当初嫁给李万成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在家呆着,每天购物逛街,日子过得也很滋润,根本不觉得闷,怎么如今反而享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呢?

        她忽略了一点,她和李万成在一起的时候,生活要以李万成为中心,时间安排上她根本做不得主,有时候还要陪他一起去外地办事,这样一来闲暇之余的时光就显得特别珍贵也特别充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她一个人过日子,继子只能满足她感情和生理上的需要,事业上的成就感,是一点都给不了她的,没有了这种社会地位的衬托,平凡的居家生活,自然很难让她开心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却没想到这些,她只是想着,或者确实该去上上班了,正好近来有传言说要对干部定编定岗,不如就去上班吧?

        “思平!”唐曼青冲着客厅吆喝了一声,听到继子答应了,她才大声说道:“你说姨回去上班行不行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趿拉着拖鞋过来,从后面把她抱在怀里,下巴放到她的肩膀上,问道:“怎么了,单位催你啦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,就是觉得在家挺没劲的,你跟思思上学一走,我一个人可空得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很喜欢继子和自己这样的亲昵,她向后靠着,脸贴着继子的脸,手上却仍旧忙碌着,将凉菜拌好,又看了看排骨锅,看汤汁收的差不多了,便关了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这是平时思思在家热闹惯了!”李思平就那么抱着,像个跟屁虫,随着继母的动作移动,他想了想,说道:“回去上班也行,就是您单位离得太远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远点没什么,郊县的单位,不用按时按点上班,正好早点回来接思思放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青姨,我看别人家里都有车,不如咱们也买台车吧?”李思平想起来刚才沈虹上的那台别克陆上公务舱,心里颇有些羡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可得了吧?你看谁家开车了?驾照姨倒是有,但是买车还是算了,坐公交和打车都挺方便的,买个车还得照顾它,我可没那个闲心。”唐曼青也知道私家车方便,李万成当时家里养着四五台车,司机就三个,自己扶正之后,还有专门的司机,但那是别人开车她坐车,想让她自己开车上路,她可不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们请个司机呗!”李思平也是少爷底子,自然大言不惭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回头看了一眼他,怪笑着说道:“那是不是得给姨配个厨师,安排两个保姆?要知道原来在老家,咱们可是住别墅的,光佣人就七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被继母揭破心思,有些脸红,看来自己确实有些不自量力了,不过随即被激起雄心壮志:“青姨你放心,我肯定让你再住上别墅,过上有人伺候你的日子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傻小子”,唐曼青用手爱抚着继子的脸颊,柔声说道:“以前姨觉得那些很重要,现在姨觉得,能这么平安过日子才是最重要的。别想那么多,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!咱们先吃饭,吃完饭睡觉,醒了我就学习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才是姨的乖儿子,来,把排骨端过去!”

        母子俩温情脉脉的吃了午饭,怕擦枪走火,唐曼青把继子推回了他的卧室,让他乖乖午睡,自己躺下眯了一会儿,醒来后看继子还在睡,便简单收拾了一下,套上一件浅绿色的短袖,穿上一条白色的修身长裤,踩着一双黑色凉拖就出了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去附近的商场逛了一圈,买了两套上班穿的正式服装,给继子和女儿买了两件夏装,想了想又给凌白冰买了一条薄纱裙,这才溜达着回家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醒来不见继母,吃了块西瓜,把新发的课本又翻了翻,想着中午和继母说的话,觉得自己不能安于现状,还得研究怎么赚钱,便翻出了那本诺查丹玛斯的预言书,继续研究书里的暗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已经翻译了一大段话,写在一张白纸上,上面清楚的记录着,2000年哪些股票什么时候购入什么时候抛出,银广夏、世纪中天赫然在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对股票一直都很关注,年轻人接受新事物很快,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,和从父亲那里耳濡目染来的经商头脑,他早就明白,中国的股市不同于国外,根本不能准确反映国内经济情况,更多的是受政策影响,所以他宁可相信欧洲杯这样的投资,也不愿意在股市里冒险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买完了房子,他手里还剩下不到一千万的资金,青姨说除了给思思和自己留下的那些房产作为最后保障之外,他名下的那些房产和这些钱都随他处置,她彻底不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唐曼青看来,这些是他赚的,那么就算由他赔了,最多算是从头来过,不要说她名下还多了十几套房产,用来保障生活早就绰绰有余了,加上之前参与欧洲杯弄得她焦头烂额提心吊胆,以后她不想再跟着操这份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不打算动自己名下的房产,一来钱不多,二来无论买卖还是抵押,手续都太繁琐,手上这将近一千万的资金,如果按照书中所言的收益率,那么投资回报也很可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自己屋里忙活着,没注意到唐曼青已经回来了,等他听见卫生间冲水的声音,才说道:“青姨,我想把手头的钱拿去买几支股票,您来看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你自己决定,别跟我说,我跟你不操这份心了!”唐曼青都没进他的卧室,直接在客厅说道:“我给你买了件衣服,你试试看合不合身,我去接思思放学,一会儿你凌老师来,咱们出去吃饭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咧,您去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看继母这么放心自己,李思平信心大涨,此时的他经历了股市的起起伏伏,已经算是轻车熟路了,几笔资金分批入场,对书上留下记录的七支股票分别小批量买进,赶在收盘之前,把手上的九百七十多万都换成了股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日历本上标上抛售的最后日期,比书上的日期提前了两天,给自己留下反应和预判的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富贵险中求,已经成功过三次,他对书中的话深信不疑,所以没有丝毫犹豫就买进股票,但他还是对自己在股市中的经验不够自信,给自己留下了充足的余裕来挽回失误。

        买好股票,又浏览了一会儿新闻,看了两篇赤裸羔羊上的色文,客厅电话响起,唐曼青和凌白冰已经在楼下了,等他下楼一起去吃晚饭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套上T恤和短裤下楼,美艳的继母仍是下午那身打扮,脸上却挂着汗珠,显然是抱着思思走了一段路,有些疲乏;清丽的凌老师则一身黑白斑点修身裙,露着两条修长匀称的小腿,脚上一双黑色的凉鞋,不乏性感,正冲着他温婉而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美女结伴而行,引来路人侧目,新邻居们都揣测着这一家人的身份,却无人能猜到他们的实际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的事情就很俗套了,吃了火锅逛商店,然后回家洗漱睡觉,唯一与众不同的是,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,李思平又享受到了原本不知道哪天才能再享受的艳福,与继母和凌老师再一次大被同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************

        “啪!”一个白色的纸团落在教室的地板上,李思平伸出腿,轻轻拨回来,随即推到同桌高洪亮的脚下,秀了一下自己的脚法。

        高洪亮把课本立起来,很是费了一番力气的弯下腰捡起纸团,看了看上面的字,咔擦咔擦撕成碎片,继续发呆。

        台上的物理老师正讲着电磁感应,李思平看了一眼前方不远处那道靓丽的背影,又瞥了一眼同桌,摇了摇头,默然无语。

        已是入冬时节,窗外皑皑白雪已下了半天,估摸着明天又要扫雪了,教室内温暖如春,因为是下午第一节课,中午没午睡的同学都在那强撑着,有的已经睁不开眼睛了,却不敢打盹,生怕被班主任何娜当成典型杀鸡儆猴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偷偷的写情书塞到她书桌里,到现在公然在下课时凑过去搭话,同桌高洪亮暗恋班里甚至可能是年纪最好看的女生程璐,如今已是半公开的秘密,除了老师们还不知道外,几乎可以算是家喻户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张纸团不用看,也猜得到是高洪亮琢磨了一晚上的情书,被程璐扔了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之前已经看过一次程璐的回信,话说的很难听,完全看不出来出自程璐这样美貌的女生之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是继母和凌老师太好看了,还是自己欣赏的眼光有问题,班里这些女生,在李思平看来都是没长开的土豆,看着就不好吃。

        经历了继母那样无尽的风情和凌老师那骨子里的温柔婉转,看这些情窦初开的同龄人,他一点都提不起兴致,所以平时和女生说话都是点到为止,根本没有过多交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唯一聊得来的,就是沈虹,因为在他面前,沈虹从来不把自己当女生,自己也没把她当过女生对待。

        沈虹班里很有几个男生对她有意思,但除了一个写过一封情书外,其他人根本不敢接近她,原因就是那个写情书的被她直接在讲台上读了出来,然后讲出来一番大道理,弄得那个写情书的男生尴尬得好几天没来上学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但高洪亮是个情种,爱之深,思之切,根本不管别人什么态度,就是一味的死缠烂打,纠缠不休。

        下课铃响,看着老师走了,李思平推了推同桌,低声说道:“高胖子,你可注意点吧,你再这么下去,我估计何老师就要收拾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兄弟,我也不想这样啊,可是情到深处人孤独,我也控制不住啊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高洪亮一声长叹,胖胖的圆脸上一脸的哀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瞅你那德行”,李思平就见不得他这一脸哀愁的样子,转过头去不看,嘴上说道:“你不控制住,到时候何老师把你撵出去,你就天天连看都看不见她了,你不更孤独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说怎么弄?平哥,你可得帮帮我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怎么帮你?我也不会啊!你就不能干点别的,比如跟我踢球去,天天老琢磨这事儿干嘛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我跑不动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一想也是,走路都费劲,踢球还是被球踢都两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李思平,你出来一下!”正说着话,有人站在教室门口喊自己,李思平不用抬头都知道是沈虹,答应了一声赶紧往外跑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曼青开始上班后,他中午没了吃饭的地方,就和沈虹一起在学校的食堂吃,有时候也一起去校外的餐馆吃,俩人一人一个菜,吃的饱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明中午才一起吃的饭,这会儿找自己是要干嘛?

        “喏,有人给你的。”李思平接过来一看,原来是个包的很用心的小礼物,他接过来一端详,猜测可能是个小摆件,便问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?你送我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想什么呢?我会这么无聊吗?”沈虹白了他一眼,小声说道:“刘萍给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刘萍?你同桌?这是干嘛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特么小点儿声,怕没人知道是吗?”沈虹急了,怼了李思平一拳,让他把东西收好,这才说道:“你说干嘛?你说干嘛?你还好意思问?是不是勾搭人家小姑娘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我勾搭个鬼啊!”李思平有口难辩,沈虹的同桌刘萍和自己就是吃了几顿饭的交情,哪里有机会勾搭,虽然确实长得也算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勾搭人家会给你买礼物,我想看看都不让,一会儿你拆了看看是啥,放学的时候告诉我!”看着快上课了,沈虹转身要走,临走还扔下一句话:“把你能的,还泡到我同桌身上了,你等着放学的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冤枉的都想跪地上给她磕一个了,天知道是怎么回事,他捂着脑门,一脸郁闷的回到教室坐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双大长腿……”高洪亮一脸羡慕的看着李思平,看他面色不善,止住了话头,讨好的说道:“平哥,我就服你,这么正的妹子怎么搞到手的,我怎么看她天天往你这儿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是我往她那儿跑你没看见!”李思平嘀咕了一句,把手放在课桌下,拆开了礼物包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哟呵!”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,高洪亮看着李思平手里的彩色包装纸,佩服道:“哥,你真是我哥,我算是服了!来,给兄弟看看,这是什么好东西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没理他,里面是一大块巧克力,下面压着一张照片,还有一张叠成方胜的信纸,上面还带着淡淡的香气。

        打开信纸,娟秀的字迹映入眼帘,大致意思是她和沈虹总在一起,经常听她说起他初中的事迹,还总被沈虹拉着去球场看他踢足球和打篮球,因此就觉得他带球过人和射门的样子很帅,投篮得分后的样子也很帅,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作文写得也好,在沈虹那里看过他写得几篇作文,很喜欢他的文笔,希望能跟他成为笔友,等等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思平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,心里五味杂陈,有惊讶,有无奈,有不好意思,还有一丝淡淡的虚荣,毕竟被一个刘萍这么优秀的女生喜欢,可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。